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有关高校:
为做好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艺术类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省有关招生工作要求,特制定《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见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12月17日
附件1-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doc
附件2-2020年浙江省艺术类各统考类别对应的专业范围.doc
附件3-2020年浙江省艺术类专业拟录取名单数据库结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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