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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山教育信息港 热度:24 时间:2019-08-27

  各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市直属学校、各考生:
  

  根据省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院函〔2019〕129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报名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确保报名组织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在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有关具体规定及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3。

  二、报名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4.中山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省中山市(见有关注意事项第1点)。

  5.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6.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二)免考条件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2016年6月1日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工作安排

  (一)报名时间

  考生笔试报名及提交网上审核的时间为2019年9月3日9:30-5日16:00时,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再次提交审核的截止时间为9月6日17:00时,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9月13日,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28日-11月2日。

  (二)报名方式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和附件2。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规定的笔试收费标准,按70元/人·科次缴纳笔试考试费。考生以网上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

  
  

  四、有关注意事项

  1.报考条件中“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省中山市”是指考生的人事档案挂靠在中山市人才机构,或在广东省中山市工作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并能同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凭人事(劳动)关系报考者,须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办理中山市居住证。

  2.中山考区只审核本市(包括户籍、居住证申领地、学籍所在地等)所辖考生姓名是否规范、照片是否符合要求。港澳台考生由所报考区负责审核。

  3.所有考生笔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

  4.所有审核不通过须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包括照片)的考生,必须同时重新选报考试科目。

  5.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切勿违规委托培训机构、中介机构代办报考手续,以免上当受骗,影响报考。

  五、其他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60-89989286  传真0760-89989290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人才发展研究中心三楼305室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2.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3.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9年8月27日

  
  

  
  

  
  

附件:
( 1 ) 附件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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