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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全国书画等级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来源:宁夏教育考试院 热度:62 时间:2022-10-16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1年全国书画等级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持健康第一、公平第一,严格落实属地、部门、考点和考生疫情防控责任,严格落实考试材料保管、运送、分发、施考等考试各环节的防疫措施,确保我区2021年全国书画等级考试安全顺利、公平公正实施。

    二、具体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

    各考点学校统筹协调考试相关事宜,明确部门工作职责任务,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全国书画等级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的定期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等机制。建立教育、卫生健康等疫情防控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成立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组成的全国书画等级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处置。

(二)构建系统的防控制度

    各考点学校会同卫生健康部门,依据我区全国书画等级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并细化工作程序,制定实施办法和应急预案。建立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评估制度,对考前和考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按照健康评估条件进行判定,对不具备相关条件的工作人员,禁止承担考试工作。

(三)落实考试材料流转环节防控措施
    各考点学校对工作人员进行日常体温检测和身体健康监测。工作期间所有参与考试材料流转的工作人员须填写身体情况登记表。严格登记考试材料流转、使用等环节的来源和去向;做好车辆、保密室和人员的备用和启用方案。
(四)加强考前防控准备工作
1.加强考点疫情防控。各考点学校要按照我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印发的《关于加快建立同疫情相适应的校园教学秩序实施方案》和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要求,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前做好体温监测设备、防护用具、消杀剂等物资储备。结合本考点实际,针对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前设置备用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应急避险区域等,制定应急疏散办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
2.全面排查涉考人员。考前所有考生不少于14天连续每日登录手机APP“我的宁夏”,自测体温,填写健康表,并填写《全国书画等级考试期间健康状况声明书、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见附件)。各考点学校督促检查全体工作人员,考前14天内连续每日登录手机APP“我的宁夏”,自测体温,填写健康表。
考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居住史的返宁考生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解除隔离前3天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全国书画等级考试期间健康状况声明书、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是考生入场考试的凭证之一,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对不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报告考点工作人员,按规定及时就医。
    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报名结束后,各考点学校要督查在本考点报名的考生,考试前14天内进行个人体温检测、填写健康表;对考试前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行史、居住史返宁报名的考生,按规定通知其做好14天的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

3.各考点设置临时医疗观察站
    医疗观察站至少要配备1名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并经过疫情防控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1部值班电话,同时配备防护用具和相关器材,负责检查处置考点内发现的可疑症状人员,协助考点做好健康评估。
(五)严格落实考试期间防控措施。
1.严格实行日报告制度
    各考点要指定专人负责,考前3天每日向宁夏教育考试院报告考试准备工作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考试期间,每日向宁夏教育考试院报告考试疫情防控情况。如遇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按程序上报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2.严控人员密聚度
    为防止考点外学生聚集,各考点学校应扩大警戒区域范围,防止考生成团成群聚集。考生进入考点时,加大人员间距,控制入场速度,防止人员拥挤。考试结束,流动监考员依次指导学生离开考点,防止考场附近、楼梯和校门口聚集拥堵。
降低考场内考生密度。考生座位横向间距不小于0.8米,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原则上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3个),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普通考场(须配备录像设备)的要求执行。备用隔离考场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考点对隔离考场考生须进行详细登记并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
考场编排时,适当延长相邻两批次间的时间间隔,保证批次间有充裕的时间进行考场的消毒和通风。
3.严格进行体温检测登记
    各考点一律在入口处设置临时隔离点,对考生、工作人员检测体温,对体温高于37.3℃考生、工作人员引导至临时隔离点用水银体温计复测。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全国书画等级考试期间健康状况声明书、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凭工作证和手机APP“我的宁夏”健康码进入考点。考生、工作人员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接受身份识别验证检查应摘下口罩。
4.严格进行防护消毒
    工作人员和监考员进入考点办公室前必须对手进行消毒。在不影响考生考试的前提下,考场开门、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考场可以使用分体空调或中央空调。如使用分体空调,使用过程中考场门窗不要完全闭合,每场考试结束后(运行2~3小时)通风换气约20~30分钟;如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保证通风系统正常,供风安全,以最大新风量运行,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所有考点、考场在每科开考前进行严格消毒。各考点配备足够使用的自来水龙头和消毒液。
(六)严密组织考后工作
    严格组织考试材料回收工作。考试材料回收按照检查、回收、校验、复检等工作流程进行,指定专人负责。
(七)强化完善应急措施
1.凡经医疗机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或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的考生,第一时间告知其不得参加考试。对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须由考点防疫副主考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2.对与新冠肺炎病人有接触史但无任何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考试前有发烧等症状但医疗机构已经排除为新冠肺炎的考生,或正在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经健康评估明确可以参加考试的,应安排在隔离考进行考试,认真做好防护工作。
3.进入考点时,现场体温复测超标和出现咳嗽等疑似症状,且经现场健康评估可以参加考试的考生,通过特殊通道安排在隔离考参加考试,按规定做好防护,并将情况汇报考点所在地区防疫部门及宁夏教育考试院,同时通知考生亲属或单位。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考点要在本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下,落实各考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细化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依法依规科学防控、精准施策。要明确各考点主考、副主考、监考等人员组考防疫方面的工作职责。各考点要指定一名副主考专门协助主考负责涉及疫情的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处置。
(二)强化宣传培训
    宁夏教育考试院与各考点要联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告知考生所采取的有关措施;对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各考点应在考前进行心理疏解和辅导,缓解压力,消除顾虑。

(三)强化联防联控
    各考点要在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与属地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和考点所在街道、社区等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协同做好书画等级考试疫情防控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四)强化支撑保障
    各考点学校应配备必要的日常健康监测等设备设施,以及必要的防护、消毒用品用具,并协调专业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五)强化监督检查
    各考点学校要会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对全国书画等级考试各考点的工作环节、岗位职责、人员配备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调查群众举报。要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失职渎职人员,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

    [1]  健康状况声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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