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助学贷款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汕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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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17
各区县教育局,市属高中阶段学校:
现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作的警示视频材料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开展宣传教育。要积极开展相关的防诈骗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提高自身的反诈骗能力,从源头上防范诈骗事件的发生。同时要开展常态化、丰富多彩的金融理财知识及法律法规常识教育,培育学生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勤俭节约、自我保护意识。
二、加大力度,做好警示教育。要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警惕社会上涉及贷款相关机构及其信息,提醒学生不要相信任何涉及网络贷款、资金转账的电话,防止上当受骗。发现问题要立即向属地公安部门报告,同时,要妥善处置,安抚受害学生情绪,积极做好相关的心理辅导工作,防止事态恶化。
三、主动积极,宣传助学政策。目前,国家助学体系已覆盖全学段。有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新生及在读大学生,可向户籍所地的区县教育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住宿费。
附件:
1.警示片《巧立名目》
(https://mp.weixin.qq.com/s/e_yqI49GafVCJpYvJw7cLw);
2. 警示片《学习贷》
(https://mp.weixin.qq.com/s/R6nvj4zTZu-is0yckQ8yhQ)
3. 警示片《高昂利息》
(https://mp.weixin.qq.com/s/tUebdoUV5H3fd1ZWiOlPXg)
汕头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