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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赵某在大参林药店购买发烧咳嗽药品 拒绝登记并殴打店员

来源: 热度:289 时间:2020-04-11

东莞赵某在大参林药店购买发烧咳嗽药品 拒绝登记并殴打店员,据大参林医药服务公众号了解到2020年4月10日晚东莞赵某在东莞凤大参林岗祥新中分店购买发烧咳嗽药品时,拒绝防疫登记政策,大参林药店员工依据政策规定拒绝销售发烧咳嗽药品,遭到赵某谩骂、威胁并进行持续几分钟的殴打行为,赵某的施暴行为同时造成部分商品损毁。目前大参林并已向东莞警方报案。并对施暴者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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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参林医药集团对事件作出声明


大参林医药集团法务部严正声明


2020年4月10日晚集团公司接到子公司东莞大参林紧急通报,凤岗祥新中分店员工(班长)范某在售药中执行防疫登记政策,因顾客赵某拒绝提供详细地址,员工依据政策规定拒绝销售发烧咳嗽药品,遭到赵某谩骂、威胁并进行持续几分钟的殴打行为,赵某的施暴行为同时造成部分商品损毁。受伤员工已入院接受治疗,并已向东莞警方报案。

集团法务部代表公司表态如下:1、强烈谴责施暴者,施暴者行为构成故意伤害,集团公司坚决主张依法维护员工权益;2、集团法务部认为员工依法坚决贯彻执行相关抗疫规定,过程有礼有节,行为得当;3、向认真执行防疫政策的受伤店员(班长)范某提出表扬,并提报进行奖励。集团法务团队支持对施暴者追究到底!


大参林医药集团法务部

2020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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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参林医药集团 中国主板上市企业(股票代码:603233)

秉承“满腔热情为人类健康服务”的企业使命,“大参林”连锁药店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参天竞物,大参林,正成为与国际接轨的规范化企业!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医药制造、零售、批发为一体的集团化企业,2017年7月31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2018年年底,大参林集团实现含税总销售额超102亿元。截止2019年第三季度,大参林员工数量超过26000人,拥有门店4256家,遍布广东、广西、河南等国内十个省份。作为备受消费者推崇、业界瞩目的品牌,大参林连续四年总销售全国排名行业领先。


情防控期间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 


有关于药店在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时疫情防控期间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



2月9日,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提出全省所有零售药店在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时实行登记报告制度。


对于市民来说,这也意味着近段时间前往药店购买发烧咳嗽等相关药物,须进行实名登记后才能购买。据悉,该通知仅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重大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具体措施如下:


*线下零售店:必须测体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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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全省所有零售药店对购买发热、咳嗽类药品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做好信息登记,并填写《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类药品信息登记表》,每日及时报送至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医疗保障局。


*线上药店:同样要登记上报


除了通过线下药房买药,很多人会通过网络购药,送药上门,其中同样包含一些止咳退热药。针对这种线上订单,药监局要求,互联网药品销售第三方平台应督促入驻的零售药店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做好登记上报工作。


*药店如发现这些情况必须报告


通知要求,全省所有零售药店发现购药者符合以下情形的,应劝导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向当地“三人工作小组”(由街道村委干部、基层医疗机构、民警组成)报告:


(一)有发热症状的人员;


(二)14天内来粤的湖北或温州人员;


(三)14天内曾到过湖北、温州等疫情高发地的人员;


(四)与(二)(三)类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


广东省药监局指出,建立信息登记报告制度,有利于发挥全省零售药店网络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作用,实施全面精准排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通知》特别指出,各地市尤其是广州市、深圳市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数较多的地市可根据本地区疫情发展情况,进一步强化相关防控措施。


对于不执行上述规定的药店,情节严重的,将被评定为严重失信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取消医保定点药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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