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
手机访问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中专技校 > 教育资讯

辽宁省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考生防疫须知

来源: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更新时间:2020-10-14 14:51:54 热度: 复制链接

2020年同等学力考试将于11月1日举行。为做好我省同等学力考试的疫情防控工作,依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要求,省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

一、考前准备

1.做好健康状况监测。考前14天起,考生须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尽量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

2.下载准考证前,认真阅读《考生健康应试须知及承诺书》并进行确认。

3.异地考生须及时关注本人考试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并确保自己符合考试所在地防疫政策和要求。

4.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5.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辽宁省2020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健康应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考生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www.lnzsks.com)自行下载打印)。

每场考试开始前均须上交《承诺书》。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根据本人报考课程门数提前打印《承诺书》,按要求签订后在每场考试进入考点时出示,进入考场后交给监考员。

二、  入场检查

1.考生须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承诺书、“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佩戴口罩且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未携带上述证件或不能出具“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进行再次测量。如复测体温正常,可以正常参加考试。体温异常的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复查体温及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指标,确定考生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如体温依然不正常,可主动放弃考试,或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2.入场指纹验证后,考生须使用免洗手消毒液或消毒湿巾擦拭手指。

3.考生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点和考场楼,进出考点、考场及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三、应试要求

1.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低风险考区考生,自行选择是否佩戴口罩;中、高风险考区考生和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2.遵守防疫规定。考生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的专业评估,服从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作出的相关安排。凡筛查发现考生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参照以上要求进行专业评估。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要及时报告监考人员,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专业评估和处理。

3.考试结束时,考生须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4.考生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辽宁省2020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健康应试承诺书(点击链接下载)


以上就是 "辽宁省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考生防疫须知" 全部内容,更多内容请进入教育资讯
如果本页不是您要找的内容,您也可以百度查找一下:

欢迎各教育培训机构、留学、高校、媒体、行业门户网与我们合作。QQ:1229887745,PR≥3互换友情链接。

免责声明:本站所发布信息为用户自行发布,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协调删除,课程信息知识产权归具体学校所有。特此声明!